男方:,**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9
双方于1999年 月 日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双方因家庭纠纷,感情不和,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婚后育有一个男孩,姓名:,20xx年1月17日出生,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孩子在读高中三年级期间男方每年付10000元学费,大学4年双方各一半。假如女方没能力或者病了,男方必须抚养孩子,孩子结婚父母双方每人负担一半的费用。
二、财产分配:房产一套*大庆路696号3幢-1单元3楼301室归刘佳所有;在刘佳完成学业后房产权自动归他名下,以上财产男方只有居住权没有变卖权。
三、债务债权:无
四、其它无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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