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商定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材料品种、规格、数量、租金:
承租方应提前天将承租计划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发给出租方,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计划后按要求的时间将周转料送到承租方工地指定地点。
交付、归还方式为出租方到承租方工程工地使用现场交接,实际承租数量以承租方验收合格后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出租方授权经办人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为。全部装卸、运输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第二条周转料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出租方所出租周转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全部承担。
出租时,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材料完好、配套,出租的周转料质量必须具备直接施工条件,并由承租方指派专人对周转料进行现场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时,承租方有权拒收。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对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出租方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与书面回复并按照承租方要求作出及时处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出租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从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签字当日起算,至承租方授权经办人书面通知出租方授权经办人归还交接之日止;如出租方授权人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在书面通知上签字,则归还交接之日以承租方用中国邮政形式向出租方住所地发出书面通知之日为准,预先估计租期大约为个月。周转材料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月底汇总结算,租金按月足额计付。
下月10日以内出租方、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确认结算单并支付上月租金,租金必须转账进入出租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材料的维修保养,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周转材料运离工程项目现场、不得随意切割打孔。出租方有权随时检查材料使用和完好情况,承租方应提供方便。
第五条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正常使用后的完好状态下将租赁材料同规格、足数量归还出租方,出现短少、弯曲、断裂、破损、穿孔等损失情形,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维修、赔偿费用标准按下表确定:
第六条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直接在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出租方授权经办人、承租方授权经办人”处签字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人:承租人: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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