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宝鸡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新修订的《预案》分6大部分,37项具体内容。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规定了应急指挥体系及责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保障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全过程,为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依据。《预案》扩展了应急处置范畴,补充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舆情事件处置程序,将单一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扩展为涉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处置。在国家事故分级基础上,将事件级别划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提高了操作性。
同时,《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主体和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以及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应急科工作人员付升平说:“《预案》的建立,就是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机构、人员、怎么处置和办法,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社会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的生死存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餐饮消费环节突发事故的危害,为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该预案。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上相关成员对各相关部门负责,并在组长领导下密切协作。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职责: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成员要以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指导原则,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
2、制定方案,提高应急能力。制定本农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各部门成员结合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熟悉掌握分级报告、人员救助、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3、工作职责与应急措施:组长负责召集组织协调成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保持与卫生管理部门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与联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成员必须立即报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等级由组长报县卫生局以及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求政府应急机构实施应急增援。
四、应急措施:
1、加强日常监测,根据就餐规律,密切注意就餐人员状况,如出现就餐人员出现异常,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组长。
2、接报后应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根据实际情况相关成员按其分工,布置任务,在最短时间内按预定方案执行。
3、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注意食品及相关原材料、餐饮用具的留样工作。
4、可使用紧急催吐方法尽快排除毒物,如使用筷子或手指刺激咽部催吐,同时做好呕吐物留样待查。
5、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并报卫生部门。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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