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项目的基础工程、砌体工程、墙体抹灰、室内垫层和室外散水工程、地砖和面砖粘贴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达到协议规定的预期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承包内容:
1、土建工程
1)基础工程:从基坑内余土人工清理、按图纸的混凝土的浇筑及其养护;室内地面找平。
2)混凝土工程:包括混凝土浇筑前的相关准备工作,结构工程柱,梁,板砼的施工,混凝土浇筑、养护,混凝土缺陷部位的修补等与之相关的一切工作。
3)墙体砌筑工程:包括砂浆制备、砌块砌筑埋件的设置并且包括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混凝土及砌块工程。
4)地面工程:包括细石砼及砂浆找平等
5)抹灰工程:墙面养护及抹灰。
6)各项工程均包括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临边防护、预留洞口封堵、施工现场清理等)、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建设方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 施工期间出现返工等问题,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甲方变更)。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合同价款及结算依据
1、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按实际完成的图纸建筑面积承包,综合单价: 元/㎡,(大写: 元整/每平米)。此单价为结算时的最终单价,不以市场波动、政策调整、人工涨跌等原因做任何形式的调整。
2、甲方安排零工不在合同承包范围内的,统一按元/工计取。但所有零工安排需有项目部出具的经领导批准确认的相关手续为结算依据,原则为一月一结。
二、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乙方预支生活费,本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剩余工程款于20_年12月底结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二、工程主体结构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各分部及主体结构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三、每道工序完成后,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混凝土成型后根据湿度情况必须及时浇水养护,养护期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建管局关于社会治安、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责。
二、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做好相关的职工安全教育。
三、本工程承包价款中已含施工安全费用。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安全保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四、如乙方在施工中管理混乱,质量和安全事故频出,或人员严重不足,又无法满足现场施工人员的要求,即不能再胜任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经审核后,甲方可以扣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款额后进行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撤场,如有无理取闹,甲方有权申诉国家相关机关,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衍生的一切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若工程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乙方需整修至合格,如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按期完工的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未按协议工期执行,造成延误,则按下列执行:
1、如乙方未能按时竣工,每延误一日历天竣工,则按竣工结算造价的百分之二予以扣罚;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
2、为工期的事先及阶段性控制,减少工期风险,当乙方过程工期严重、或多次阶段性滞后,经责令调整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无论乙方有何种理由都应无条件立即组织退场,并在壹个月内退场完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还应按已完成工程总量的10%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乙方被责令退场仍不退场的,除付违约金外,还须支付因未及时退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此费用以本协议总价的2%按日计算。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5、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六条 附则
一、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在合同履行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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