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期临近尾声,新学期悄然而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回归各自角色。为落实好“双减”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希望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1、提高思想认识。希望家长朋友认真学习、理解、执行好“双减”要求,支持学校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的做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不支持不参与在职教师校外补课活动,包括“一对一”辅导,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2、树立科学观念。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广大家长的夙愿。每当学生分数不理想时,辅导班、繁重的作业就成了家长的选择。国家开展“双减”工作,目的在于扭转这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导向、缓解祛除家长教育焦虑,希望家长改变观念,不盲从、不攀比,重视学生道德品质培养、身体素质锻炼、基础技能学习,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3、提、高学习质量。作业减负不等于课业减负,不是减掉所有的课业内容,也不是要降低对学生的要求。落实“双减”工作,家长要加强与学校沟通,引导学生充分利用在校学习时间,提高校内学习质量。各学校将探索教学模式,创新育人方式,加强特色课程建设,丰富教学资源,为学生营造和谐健康的育人环境。
4、理性选择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家长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根据学生兴趣、爱好等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不可盲目、随意、过度给学生安排校外培训,造成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和精神负担。
5、参与监督治理。近期,新源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超纲教学、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对学生校外培训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教育局反映。(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电话XXX;邮箱:XX@qq.com)
6、加强管理力度。县教育局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一是不再审批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其他类型的培训机构暂停审批;二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三是提供课后托管服务“5+2”,课后托管期间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复习、作业、预习、课外阅读、个别答疑等,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四是依法从严治教,针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7、提供托管服务。新学期,新源县各中小学将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10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按照“三个自愿”原则,义务段学校将开展课后托管服务,按学生每天参加时长收费,标准为1小时托管服务每生每学期200元;1.5小时每生每学期300元;2小时每生每学期400元,课后服务一般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自20XX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
家长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环境,将学生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学生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学生,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做到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新源县教育局
20XX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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