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均称为监理会议,它包括监理例会、专业技术讨论会、施工方案研讨会、各种形式的协调会等专题工地会议,其会议均应写出会议纪要。监理会议纪要是燃气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之一,对燃气工程各方都有约束力,并且是发生争议或索赔时的重要证明文件。
监理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并指定一名监理工程师在专用例会记录本上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在正式开会前由监理工程师(或指定的其他监理人员)负责参加会议各方人员签到(签到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
1.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
①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出席者的单位、姓名、职务等。
②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分析其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并明确各项措施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必要时可写入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③与会各方对上次会议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合同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的改进措施等。
④本次会议的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⑤其他需要记载的事项。
2.会议纪要的编制要求
①会议纪要的文字要简洁,内容要清楚,用词要准确。
②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名称应统一规定。如: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③记录本上记录的发言者姓名、发言内容不必全部写入纪要,如果出席单位需要发言记录时,可将会议记录复印后发送该单位。
④会议纪要应注明“与会各方如对会议纪要有异议时,应在签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编写单位提出,留档存查”。
⑤会议纪要应在会后及时编写并打印成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后发送至各有关单位。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
①监理例会的会议纪要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确认后送交打印。
②监理工程师应对打印出的样品和最后打印成品进行认真核对。
③会议纪要分发到有关单位时应有签收手续。
④与会各单位如对会议纪要有异议时,应在签收后3日内以书面文件反馈到项目监理机构,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负责处理。
⑤监理例会会议纪要采用哪种形式应在监理例会上讨论确定,并写入会议纪要中。
⑥监理例会的发言原始记录、会议纪要及反馈的文件均应作为监理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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