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慈有 于 年 月 日借到本公司物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见下附表一。并约定于 年 月 日归还,若借方无法偿还实物按照表中金额赔偿。借物双方立此为据,借条借物品之日生效起到归还之日止结束。
借方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第一联(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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