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ODM合作协议书
年 月 日 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加工方): 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相关产品的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指纹产品模具委托甲方加工指纹机产品,具体型号、功能参数如下:
二、产品定制项:
产品单价包含产品中性的彩箱、大包装箱、铭牌、说明书、机身标签、电源、数据线、合格证、保修卡的价格。如乙方选择定制项:
2.1、如乙方采用客户品牌的彩箱和大包装箱,则乙方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制作菲林和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 2.2、如产品必须设计客户品牌的铭牌,
A、乙方完成设计图纸,甲方开模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的开模费用。 B、乙方完成设计图纸并开模,甲方生产,不收取生产费用。
2.3、如产品采用客户定制的丝印型号和机身标签,乙方完成设计,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 元。
2.4、如产品采用定制软件说明书、合格证和保修卡,乙方需提供以上文件的设计文档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并生产,甲方一次性收取菲林工本费用。
2.5、如客户需要定制宣传彩页,乙方需提供图样的设计文件,甲方完成菲林制作,甲方一次性收取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菲林工本费。同时,每次生产时收取彩页印刷数量的成本费。 注:以上单项的定制项费用需按不同型号而累加费用。
三、交易流程:
3.1 定单要求:乙方需提前 个工作日下定单,订单表见附件1 3.2 甲方在零配件不足的情况下会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
以收到预付款时间为准 个工作日内交货;如已支付了30%预付款并涉及到产品设计或外包装设计的,以效果图双方确认后当日算起 个工作日内交货。甲方交货的地点:明诚智能工厂。
五、产品验收的时间、标准及方法:
5.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三日内,应派人验收;
5.2、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作为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标准;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
5.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派人或委托甲方有关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甲方可按乙方书面提供的发货地址进行发货,运费及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在抽检验货合格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必须在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七、质量保证条款:
如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为乙方所加工的ODM产品提供如下服务,请客户确认选择其一服务:
7.1、提供合同额 %额度配件,售后服务由客户自行负担;不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退货服务。 7.2、乙方收到产品当日算起三个月内,免费提供维修;三个月后一年内免费提供维修收取配件费;一年后需收取维修费用及配件费用;不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和退货服务。
八、乙方认同明诚智能经营发展理念,遵守明诚智能有关行业价格基本政策,乙方如有恶意降价扰乱市场,视为违约。
九、违约条款: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履约或选择提前终止本协议及要求违约方赔偿对方因此而致的全部损失。
十、其他:
10.1、甲方提供全面的市场和操作指引,帮助乙方解决市场运作中的疑难;
10.2、乙方(委托方)签定合同之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身份证、商标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并且全部加盖红章。
10.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双方必须在合同签属所在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裁决。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法律效力;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原文件的传真件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广州明诚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广州市东山区先烈中路80号 地 址:
汇华商贸大厦2303C
邮 编: 邮 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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