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一、甲方同意将现在经营的黄老五大盘鸡以人民币肆万伍仟元(¥45000.00)的总价转让给乙方。转让资产包括桌、椅、柜、厨房用具、冰箱、冷柜、空调等(清单附后)。
二、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当天列出清单,待乙方开业后向甲方付清相关款项。
三、甲乙双方签名转让协议前,在年月日餐厅正式移交时,甲方全部清理完房屋租金,水电、管理费等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房屋租赁合同和工商税务登记变更及水电费缴付手续变更后。
四、转让移交前,即月日前所发生的房屋租金、水、电费、卫生费、人员工资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结清。如有债务及对外经济纠纷、损失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
五、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所有餐厅的运营管理及已移交的财物管理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权干涉。
六、协议期满后,乙方将所有设施、物品等归还给甲方。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后正式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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