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图纸、设计委托单、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技术文件的签收:所有技术文件均由资料员登记签收。
第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号保管:所有技术文件均由技术资料员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1.产品图纸必须由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名后才能归档保管。
2.技术文件的审批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技术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技术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归档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3.审批技术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审批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技术资料员,审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审批后应签名。如有更改处,有关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4.审批时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技术文件的正式下发均由技术资料管理员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需有关图纸、技术文件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领导批准后,由技术资料管理员登记发放。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各职能部门需要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时,生产、质检、业务项目及外协可凭生产任务单领取其复印件,经加盖图纸审核章后生效;要求配合资料管理员作好登记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登记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资料管理员确认后方可借阅使用。
第十一条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员对承办的文件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文件和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产品图纸、与技术相关的各种资料、外来技术图纸资料等。
第十四条文件更改
1.图纸更改应填写设计更改申请表。
2.文件更改时,要求在文件上做出记录。
3.图纸更改完毕后要归档,同时要填写设计更改通知单,经技术部经理或其代理人批准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应定期清理造册,并做好作废登记及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六条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人负责销毁。
第十七条图纸发放登记表:BN/QR-423-09。
第十八条图纸文件借阅登记表:BN/QR-423-10。
第十九条文件更改申请/通知单:BN/QR-4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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