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我聆听了河唇镇李局长的“法制教育课”,虽然时间只有一个小时多,但我的感想却很多。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未成年人应不能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群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偷窃、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进入网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吸毒。生活中有很多诱惑。如金钱、不良网络游戏、烟酒、黄赌毒的诱惑和邪教的诱惑等等,这些事物不同程度地吸引着一些人。有些诱惑还直接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你一旦犯了法,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可能是拘役、管制、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甚至还可能是死刑。
如果因为犯罪而失去自由甚至被依法剥夺生存的权利,那都是人生最大的不幸。你的青春有多少年呢?一旦犯了法,你的青春在哪里度过呢?那你的青春不就干燥无味了吗?所以,大家千万不要走上了犯法这条路。对不良诱惑,我们要有正确的方法避免上当受害。要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的集体活动,多与同学交流心得体会,筑起心里防御的堤坝;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可以减少对不良诱惑的兴趣;遭遇不良诱惑时,想一想不能低制诱惑的后果,从而降低对不良诱惑的兴趣。我们要和身边的人进行交流。
身边的同学、朋友、亲人都有可能会一不小心就犯了法,所以我们要与他们就行沟通,让他们了解和认识法律规定,并且还要让他们真的犯法的后果。这样不但可以让你身边的人安好,而且还能减少警察叔叔的辛苦。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绝不做违法的事。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