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9月4日,我市中小学校已陆续开学,为督促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情况,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及办学行为的规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8日—15日。
二、检查人员组成及检查单位
三、检查对象
全市所属县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市直学校。市局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组采取听、查、看、访等方法,每个县区至少抽查5所学校(幼儿园、村小教学点、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和市直各学校。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礼堂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各类校办企业、学校老旧房屋、锅炉房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配电室等重点部位,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
1.评估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前有无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填写评估报告。
2.门卫安全。校园内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出入校园登记情况;
3.校舍安全。校舍安全管理特别是危房校舍拆除及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学校有无使用D级危房。
4.交通及校车安全。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交通要道有无道路警示和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和隔离栏、隔离墩、车辆减速设施等,有无交警疏导交通;校车有无定期维修保养、有无跟车老师、驾驶人员有无校车驾驶证件等;校内主要道路有无安装路灯、安全警示牌;
5.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伙食质量及饮用水安全等情况;学校环境卫生状况和疾病预防控制情况;
6.消防安全。参照《江西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7.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学校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露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8.学校周边安全。学校周边200米内有无黑网名吧、歌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500米内有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场所;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50米内有无见“三警”,有无交警疏导交通。学校周边道路畅通、交通设施完善。
9.应急工作。学校安排值班、领导带班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10.安全教育。学校开展开学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组织各种应急演练情况等。
(二)开学工作。重点是学生报到及控辍保学情况,学校各项工作计划制订情况,班额控制和平行分班情况,学生养成教育和校容校貌、环境卫生、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三)规范收费。重点是永久性公示栏的设置,家长对收费政策的知晓情况,有无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打包收费现象。
(四)师德师风与教师教学。重点是教师提前备课和正常上课情况,按要求编排课程、均衡配备教师情况;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布置作业,确保每生每天锻炼1小时情况;是否存在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课外读物、开展有偿家教以及其它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的现象。
(五)其他工作特色或存在问题。
五、检查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工作,积极抓好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开学工作的有序开展,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八项规定要求,严格自律,轻车简从,不准做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结合县区教育局开学工作情况和实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于9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安稳办。
学校政教处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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