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正式开始学习翻译到现在,不过两年时间。作为一个年轻的翻译爱好者,我对翻译这门让人时而绝望时而又充满希望的艺术,有着自己最真实的经历与感悟。在此想借本文与所有翻译新手共勉。
关于英汉互译的研究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各种派别观点层出不穷,让后来者眼花缭乱,却又无从选择。其实从英译汉的角度来说,究其本质,过程无非就两个步骤:1、准确理解英文原文;2、用地道的中文表达原文的含义。
如何准确理解英文原文
我们先来谈谈第一个步骤,如何准确理解英文原文——这一点说白了就是考验译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如果说在阅读中遇到不认识的单词或词组,译者尚且能够通过查阅字典的方式解决的话,那么英语中繁复多样的句式往往就不是一本字典可以打发的了。尤其在阅读文学性较强的英语作品时,作者行云流水般的笔触通常都是借助丰富多变的句型来表现的。这些英语作品与我们日常教科书本中选取的文章相比,往往来得更为艰深难懂。怎么办?惟一的办法就是从头做起:
1、确保自己在学校中或是培训班上接触到的一切阅读材料都能够完全透彻地理解。
千万不要小瞧学校老师为你选择的阅读教材,或许它们所触及的话题不是非常新鲜前卫,或许它们涵盖的内容与你的兴趣爱好相悖。但是,它们却能在不经意间为你打下阅读基础的坚实栋梁。
2、在学有余力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一些英语课外读物来扩充自己的阅读量。
对具体英语读物的选择其实还是有些讲究的。比如,有些学生对文学类作品很感兴趣,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在一开始就该选择那些厚得像砖块一样的原版名著来阅读,因为这样做无异于“自杀”。究其原因,仅其中的生词就足以使阅读者信心全无。那么,那些有中英文对照的版本是否能称为上佳之选呢?答案依然为否。因为这极易激发读者的惰性,尤其对阅读量有限的读者来说更是如此。
对此我的建议是,选择那些名著的缩写本,并且是配有详细注释的版本。在阅读过程中,读者往往很难定位陌生的词组或表达。比如说有这样一句话:HesaidthatIwaswayoutofthatgirl’sleague.初次见到这个表达的人可能以为只要查到league的中文意思问题就解决了,他们无法立刻意识到,AbeoutofB’sleague是一个完整的词组表达式,其含义是:A君配不上B君;而句中的way一词,也不是我们以前学过的“道路”或者“方式、方法”的意思,而应解释为“远远地”或是“过于”。所以,全句的正确理解应为:他说我压根儿就配不上那个女孩子。如果读者选择读物的时候能够找到有类似这样配以注释的版本,阅读起来就既不会因为生词过多而灰心,同时又能够逐渐培养定位词组的语感了。
3、将新鲜或新学的词组记录在笔记本上,并连同该词组出现的句子一起写下,以供随时重温。
有时候,仅写下词组对我们的记忆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因为我们可能很快就会忘记其含义。即使当初在一旁写下了中文意思,时间一长就会忘记应如何使用它了。这时如果为该词组提供背景环境,不但能够加深我们对它的记忆,也可以为日后模仿成句提供现成例子。
对英语原文的准确理解是英译汉的第一步。形象说来,这一步就像是“踩点”,一定要踩得准、踩得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为下一步转换成中文打好基础。
如何使行文变得“地道”
英译汉的第二步是用地道的中文表达原文的含义。这对译者的中文功底是一个十足的考验。这里的“地道”指的是,译文不会让人感觉到有英语原文的痕迹,就好像它原来就是一篇中文作品一样。
很多时候,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要将这粗糙、原始、零碎的理解升华为通顺、精致、具整体性的另一种语言,并用符合该语言习惯用法的表达转述出来,往往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尤其当原文是以精确简约著称的英语,而目标语言是惯于华美繁复的汉语时,我们往往就得花费更多的工夫去打磨译文,才能弥合两种语言之间的沟壑。那么我们如何培养出这种“地道”的翻译呢?
再拿前文提到过的一个句子为例:HesaidthatIwaswayoutofthatgirl’sleague.句中way一词若单独解释,则可以理解为“过于”或“远远地”等含义,但是如果直接放置到句中,其译文则成为:他说我过于配不上那个女孩子;他说我远远配不上那个女孩子;与我们给出的译文“他说我压根儿就配不上那个女孩子”相比,“过于”和“远远”显然都不如“压根儿”来得地道,虽然从本质上讲,这三个词的含义都很相近。你一定想问:我怎么就想不到“压根儿”这个词呢?那是因为你没有成功进行角色的变换。
什么叫做角色的变换?
当我们做到上文所讲的第一步“准确理解英文原文的含义”后,我们的思维会在不经意间嵌入英文语言的模式。这时,只有成功脱离该模式,进入换位思考的状态,才有可能在最大程度上激活自身的汉语表达能力。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将原文的含义提取出来,暂存在大脑中,想想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会怎样来表达这层意思;或者回想自己有没有亲历过类似的情况,自己当时又是如何表达的呢?如此这般,较为地道的用语就能信手拈来了。
又如这么一个句子:Butthesameadvantagewouldapplytoallspecies,andyetwealonecomposesymphoniesandcrosswordpuzzles,carvestoneintostatues,maptimeandspace.原文理解起来并不困难,但若跳不出英语的思维模式、不考虑中文惯用表达、逐字翻译,其结果就是:但是同样的优势将会出现在所有的物种身上,然而惟独我们谱写出交响曲和字谜游戏,将石头刻成雕像,划分时间和空间。
这样的翻译不能说有错,但是中文的美感全无。翻译界前辈总结的“信达雅”是以信达为基础,以雅为目标的三步翻译标准,其中最难把握的也就是这第三步“雅”的境界。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这个句子的各个部分。
首先要注意的词是第一个分句中的would,这个词可不是随便用的,它除了在过去将来时中会出现以外,还会出现在虚拟语气里。在此我们可大致判断,第一个分句其实是一个省略虚拟句式,即省略的非真实条件句,而被省略的部分就是该非真实条件复合句中的条件部分,而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部分。所以有必要将条件部分还原为:如果自然界中所有的物种都拥有发现美的能力,那么它们都将在进化过程中称霸一方。
第二个小分句andyetwealonecomposesymphoniesandcrosswordpuzzles,carvestoneintostatues,maptimeandspace中,值得注意的地方可不少:
(1)整个句子的结构:andyetwealone如同一个统领的标志,后面的compose,carve,map分别是其下的三个并列动宾词组。如何翻译此类句子?
在这里我们可以采用类似数学中合并同类项的做法——将andyetwealone先提取出来总述,然后将后面的三个动宾词组作为分述,译文为:然而,惟独人类在演变中独占鳌头:我们谱写交响曲
(2)动词compose后面跟的两个宾语symphonies和crosswordpuzzles该如何处理?虽然原文里只用了一个动词,但是在中文里面却很难找到这样一个动词能够同时搭配交响曲和字谜游戏,所以在翻译过程中,应将一个compose拆分为两个中文动词,与两个宾语分别搭配,译文为:我们谱写交响曲,创造字谜游戏;
(3)那么carvestoneintostatues,maptimeandspace这两个动宾结构又该如何处理呢?在这里可以延续前面的主语“我们”:我们谱写交响曲,创造字谜游戏,刻石头成雕像,划分时间空间,但是,这样的译本就看似平淡,没有层次感。如果我们根据意群对该分句进行二度划分,就能把划分符放在carve之前,将后两个动宾词组合为一组,与前文分开。同时,采用主宾对换的方式使得句式结构富于变换,即不再使用“我们”作为动宾结构的主语,而是让原本处于宾语地位的stone和timeandspace翻身作主人,这一切变换措施只需要借助一个小小的地点状语即可实现:在我们的手中,顽石诞生为雕像,时空归依为坐标。全句翻译如下:如果自然界中所有的物种都拥有发现美的能力,那么它们都将在进化过程中称霸一方。然而,惟独人类在演变中独占鳌头:我们谱写交响曲,创造字谜游戏;在我们的手中,顽石诞生为雕像,时空归依为坐标。这样一来,整句中的小结构里又透出工整对仗之意,大结构上又十分富有层次感,也不失变化;读来全无英文的痕迹,而又忠于原文,这才是令人颇为满意的好译文。
综上所述,翻译两部曲中的第二步是“成品”的关键所在。译者在此既要有跳出原文束缚的能力,又不能一蹦三丈远——完全脱离原文内容实质、凭空创造;也就是说,译者还得有将译文“靠”回原文的本领。翻译之路如此漫漫,大家还需不断“上下而求索”,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能够在此给大家“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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