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需)方:
乙(供)方:
因工程需要,需方委托供方供应加气块砖一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制定以下条款,供需双方共同执行。
一、供货方式与运作
1.需方委托供方供应实心水泥砖、加气块砖到工地,供方必须保证需方施工需要(最低达到250m/天供应量),当产量不足时,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需方同意供方组织另外厂家产品供应以必须保障需方正常施工。
2.供方若达不到需方供货要求,则按单价下调5%计算。
3.需方收货人为电话号码为该收货人为项目部授权人,代表项目部对货品进行确认。
4.供货计划需由需方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
二、单价与结算:
1.加气块砖单价为元/m,实心水泥砖/块(按样品规格是238*10.5*4.6)。
2.如市场价格变化,供方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且价格作相应的调整。
3.付款方式:预付十五天期票方式付款,供方可选择继续供货或暂停供货,有权同时选择第三家供货。
三、其他事项
1.执行本合同时若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至货款结清时自然失效。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需方如在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由供方退回材料,不能在施工使用。如已把材料砌到墙体上,后果由需方自行负责。当作已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付款给供方。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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