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于X年XX月XX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二、甲方保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可将属乙方个人财产资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四、甲方应对以下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一)在原协议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称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员的名义或者相似名义,从事任何业务及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其他,在原协议解除后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五、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的,自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签约地点: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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