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013),经公司核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原文:
1 月 20 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唯一实施单位。
二、更正后:
1 月 20 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投资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复牌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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