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概况
1、甲方将位于 店面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该店面建筑面积 m3。
2、店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3、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若因违规、违法受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并有权收回店面,终止合同。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店面:
1. 擅自将店面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拖欠租金 个月或空关 个月的。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乙方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但乙方需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3、 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0日内完成搬离。
三、租金和保证交纳方式
1、租金: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为 元整,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交清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 圆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个月内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订,随行就市。但乙方必须提早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确定,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为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违反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不另出收据。若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数归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租赁期间的店面装饰和修缮以及相关责任
1、乙方开业前,若需要对店面进行装修,装修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用水、用电、税收、房产税、工商、物业管理费以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无条件将店面还原,
2、乙方对所租店面及店内一切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及时维修,因维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店内安全、防火等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财产物品丢失、损坏,乙方必须负责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五、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店面进行转租、分租、转让或转借,如有进行转让或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赁期中途如欲转让店面,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缴纳人民币 整(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乙方与转让人(丙方)之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处理,与甲方无关。租赁期满,乙方应将店面完好交还甲方。若丙方在转让期内有对店面进行装修改造,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装修或改造与店面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装修设施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4、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某些原因无法继续营业,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原先对店面进行的装修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其设施、物品不得破坏,应保持店面完好,无偿交还甲方,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六、特约事项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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