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1x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执法形象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交通依法行政和执法管理工作,使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法律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纲要,牢牢把握精髓和实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和要求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坚持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手抓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和公开异议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着力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工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合理、合法的依据;同时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有效应用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制度落实。
(三)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建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公路局(站)、客管所、货管所要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范围,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窗口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规范,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继续实现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逐步达到“证件、服装、标志、标识”四统一的目标,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制定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突
出对《省道路运输条例》、《市治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县交通实际,继续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拓宽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扩大“12•4”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的影响力,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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