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工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社团组织: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办〔20xx〕9号),以及近三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和省工商局审批,经研究,决定给予刘等52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县(市、区)政府给予林记三等功一次,给予卓等161位同志予以嘉奖,奖励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要向优秀的同志看齐,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推动闽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和新的贡献。
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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