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各级领导、聋盲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依法治教,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残疾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玩游戏、看韩剧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8.维护学校集体荣誉,爱护公物、关心学校、团结同事、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以上承诺,本人将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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