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1)、定期对师生进行思想政治、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的教育,通过说、唱、演、征文、展板等形式,坚定师生政治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教学楼内的设施,包括门窗、插座、开关等,责任到班级、个人,落实责任目标;安排好学生集体上下楼梯时的教师值班,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督导检查。
(3)、教育学生不准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不准在楼梯上滑行、拥挤,不准乱买零食,预防食物中毒。
(4)、协同公安、文化、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环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5)、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并在校大门口设置交通警示牌。
(6)、控制学生的到校时间,对星期六,星期天到校的学生进
(7)、对校舍、水、电、门窗等设施做到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并做好记录,在第一时间内把隐患消除。
(8)、上班时间内,无班主任签字的批条,学生一律不准出校园。
(9)、实行班主任报表制度,各班随时把自查出的问题报总务处。
(10)、加强施工工地的管理,设置警示牌,教育学生远离施工工地。
(11)、加强消费安全管理,强化校园环境的安全管理。
(12)、加强教育教学各环节的常规管理,强化安全管理,预防教学事故的发生。
(13)、健全规范体育课、实验课及其他课堂教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14)、安全教育进课堂,进课表,有计划,有备课,有检查。
(15)、加强体育、卫生、实验等器材的安全管理。
(16)、加强课堂教学时的安全管理与督查。
(17)、严禁小商小贩、上厕所、拾垃圾者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者,做好出入记录。
(18)、大门在开关时间内有专人负责,并按时开关。
(19)、对门窗、报警器、视频监控设备等防盗设施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维修。
(20)、完善夜间值班制度,确保财产安全。
(21)、课间、上放学期间,禁止一切车辆进入校园。
(22)、下午放学后,及时关好楼门,并对楼道内的窗子进行依次检查,准时开、关大门。
(23)、安排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并填写好值班记录。
(24)、严厉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25)、加强文艺演出、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的保卫工作。
学校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第三小学校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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