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xx〕82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247.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xx年01月09日至20xx年01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02月15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开标时间:20xx年02月15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xx年01月09日 至 20xx年01月13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 东莞市可园中学对面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0769-23880612
传真: 0769-23880612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xx033
传真: 0769-22889228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xx033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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