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商品房壹套,位于号单元号,现对外出租给乙方居住,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时间:本房屋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给乙方居住,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需在一个月前与甲方取得联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租。
二、甲方房屋内现有日常生活用品、家用电器(详见财务清单)使用费已包含在住房租金内,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乙方租用期间正常使用甲方家具的正常磨损、变旧、老化等情况,乙方不负责任何责任,家用电器(电视、冰箱等)中途损坏乙方负责维修。
三、房屋租金及付款办法:租用住房实行先交租金后用房形式,并交纳押金。该房租金每月捌佰元整,乙方凭甲方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发票每一年一次性在用房前付给甲方租金。如开具发票需交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押金叁仟元整,如乙方在租房期间无违约、损坏甲方财产行为的,租用期满后甲方一次性全部退还押金给乙方。
四、使用房屋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租房协议签字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对租用房屋即执行管理权和使用权。
2、租房期间的水电费、生活垃圾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支付。
3、乙方可在室内装设空调、沐浴等生活日用电气设备。
4、甲方房屋债券债务及其他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租房之日起本户电表底度数度,水表底度数吨。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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