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出资人协商,推选本人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法人代表 兼董事长拟任人。本人承诺:
一、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 务。
二、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公司各项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勤勉、规范履行职务,不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三、不以任何形式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四、不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五、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制度, 自觉接受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不挪用资金,不利用职权以公司的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七、不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严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
八、不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做到团结同志、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承诺人:
年
月
小额贷款公司承诺书
全体股东郑重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松原市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正式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名称核准通知书为准。
二、公司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住所拟设立在松原市乌兰大街3155号,注册人民币300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公司股东共9人。均为自然人,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的具体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所记载的事项为准。
四、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一定及时到银行开设公司验资账户。股东在公司验资账户开设后规定的时间内,将认缴的出资以货币方式一次足额存入公司验资账户。
五、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股份,应向已足额缴纳股份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小贷公司出资承诺书
本公司(本人)已认真学习《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清晰知晓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公司(本人)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本人)自愿出资1200万元,入股合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占股份总额的10%。本公司(本人)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按时足额缴纳。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
二、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筹建、开业申报材料;本公司(本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公司(本人)作为合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将认真履行股东职责,督促合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治理,规范经营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非法开展金融业务、不吸收公众存款、不非法集资,不从事骗贷、偏离主业从事高风险投资等活动。
四、本公司(本人)对合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损失和风险,愿意在法定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