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
等 台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
1.受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服务项目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具体为 车辆。
2.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按照乙方公示的标准执行,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缴清检测费用。甲方未缴清检测费用前,乙方可拒绝为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甲方缴清检测费用车辆上线检测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甲方检测车辆提供正式检测报告。乙方收取检测费用应为甲方开具相应税务发票。
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要求
乙方根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和《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等国家标准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车辆检测结果。
三、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应根据车辆检测数据向甲方提出车辆维修、调整等方面的技术指导。
2、除检测需要外,乙方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检测车辆,并在车辆上线检测完成后,立即将车辆完整交还给甲方。
3、检测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修复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还甲方,如在检测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四、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及其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违约责任: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交车辆检测数据和技术指导,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总报酬的0.5‰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向甲方已交付的所有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总报酬%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则按照总报酬的0.5‰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选择一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 托 方(甲 方)委托车辆
委托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方式
受托 方(乙 方)检测站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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