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2、会议内容
(1)本村当月违反“双诚信”“双承诺”协议家庭按照村规民约规定评议兑现承诺,形成处理决定。
(2)本村诚信计划生育家庭按照村规民约规定评议优先享受惠农政策并形成决定。
(3)本村当月人口与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工作办理情况。
(4)村“两会”干部带头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协议情况。
(5)听取群众意见。
(6)评议内容分别为村三委和群众对承诺内容的履约情况,评议会议需评议小组成员半数以上到会方可召开。
(7)评议结果经所有参评人员表决通过及签字后生效,并在本村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评议结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需重新组织评议。
(8)村委会向镇计生办上报诚信评议结果信息,便于相关部门为群众办事务时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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