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和妇女、青少年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现代化城市品味,营造整洁、安全、畅通的城区环境,县政府正在开展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打击三轮车营运工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城区范围内载客三轮车予以取缔。
目前在城区行驶的三轮摩托车,性质上大多为轻便型载货正三轮摩托车,其设计使用范围仅限于方便农村搭载货物或农作物,禁止载人载客营运。近年来,城区各类载客三轮车的无序发展和违章现象给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带来了诸多隐患,交通事故数量和伤亡指标大幅上升,号称“马路杀手”,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危害社会的一大隐患。且载客三轮车价值低廉,安全性能差,驾驶者不乏无驾驶资格的年老、病残人员,车辆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和备案,也未进行任何保险,车主根本没有承担事故责任的能力,一旦发生车毁、伤人亡人交通事故,赔偿无保障,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一些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难以追查,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取缔载客三轮车是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客观需要,更是全县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的热切期望。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我们倡导广大市民和妇女、青少年朋友们切实提高维权意识,出行选择乘坐合法营运、手续齐全、保险齐备的出租汽车或公共汽车,拒乘三轮车,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为自身的出行安全和维护我县交通安全秩序做出贡献。
文明出行、从我做起,珍爱生命、拒乘三轮车。
倡议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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