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恪守:
一、专柜位置及面积
甲方提供位于好父母好孩子儿童书店销售区中岛专柜(玻璃展柜)一组供乙方经营使用的场地。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变更
1.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作期内,甲方基于统一管理、经营或实际需要,而需要变动乙方所设专柜区域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乙方必须服从并予配合甲方的调整,但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甲乙双方若欲变更合同其它内容或终止合约,甲乙双方应提前15天以通知对方,乙方应在合约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使用的经营场地以任何形式转让、变相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使用,若有违者,甲方将视作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期满前,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续约。合约终止后,未经甲方确认续约的,乙方自合约终止日起超出5日仍不撤柜,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作为甲方的劳务费和保管费,而无需对乙方作任何补偿。
三、经营范围
1.乙方的经营范围。
2.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的工商手续,保证达到具体经营所需的条件(如卫生消防等),依法经营。
四、商品管理
1、品质:乙方保证其商品为合法生产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符合《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下列(但不限于)原因引起的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商誉损失:
(1)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包括且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生产厂商、代理商对商品的生产或销售违反了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
(3)被国家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等。
2、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名誉损失。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总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3、合同期间,乙方的经营商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合作方式及费用支付:
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独经营、自负盈亏,乙方按月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固定费用元/月,费用需每月3日前付清。
六、结算方式及税金
1.收银方式:乙方委托甲方集中代收银
2.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及当地税务部门规定,选择下列方式依法纳税:乙方提供____%增值税发票
3.结算付款期:付款日期为月结。
4.付款方式:□转账 □现金
七、综合服务及促销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乙方清场后若无其他未结债务及费用,甲方将在乙方清场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在甲方开具销售发票,代扣%税费。
八、员工管理
1.专柜的员工无论乙方委托还是甲方代为委派,其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工权益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利,乙方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结果。
2.乙方员工必须符合用工要求,遵守商场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对不符合要求或不能适应工作、有违纪行为的专柜员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配合。
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在商场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履行及义务
1.乙方应具备经营项目的资质并持有相关证照。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合有影响商场营业和违犯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合作期间,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乙方经营商品的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违反本公司以上协议任一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⑴如无需支付可能因“三包”责任而发生的费用,1个月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⑵若无其它抵扣事宜,甲方须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扣项,则扣除扣项后的部分退还乙方。
3.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按如下情况处理:
4.合同期内,若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履约保证金均不退还。
5.合同期满,若乙方欲继续经营,须在合同届满前15天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约。
十一、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甲方商场经营的相关业务,导致顾客或其他第三人通过向法院或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向甲方或向乙方主张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相关权利或索赔(以下简称“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时,双方同意按照如下方案执行:
⑴在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甲方有权冻结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或由乙方向甲方交纳相应的金额。
⑵第三方索付事项发生后,由乙方负责积极妥善处理。如乙方怠慢于办理而致使甲方受到声誉及经济方面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并承担原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⑶如乙方怠慢于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或其他部门的处罚决定时,甲方有权以上述金额代乙方履行,如有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2.乙方如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十二、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商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十五、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删改、补充或变更须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增加、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因业务的需求,根据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商品联销合同如下:
1、合同有效期从月日 起至月 日止。
2、乙方销售的商品以下表所列项目为限,需要增加营业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一、 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质量保证金元(大写:元)在合作期间,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待乙方合作期满撤柜两个月后,若未发生因为乙方责任应赋予赔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若发生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
二、 费用管理:
1、乙方月销售扣点额为%,保底额任务元,其中特价保底额占月销售保底额 %,销售额不足保底额任务的则按合同保底额任务 %提取销售提成:乙方月销售额超出保底任务则按实际销售提成。(促销特价商品扣点另议)
2、乙方年保底额为若乙方专柜的商品销售未达到保底销售额,甲方按保底销售额予以提成。若乙方专柜连续三个月销售在同业种商品下排名最末,甲方有权对乙方专柜进行调整(如:专柜位置、面积、产品结构等)或终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卖场经营活动中所提供的赞助费用:
4、甲方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电汇 □汇票
5、供应商资料:
单位名称: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三、 结算事宜:
1、 营销结算帐期为甲方扎帐后天。
2、 结算方式:定于次月日至日对帐。于次日结账:(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提前7天与甲方负责人预约,甲方扎帐日期为当月月末25日)。
3、 付款方式:现金和转帐(乙方应在对账无误后扣除甲方之管理费及销售提成等相关费用,经甲方财务审核后方可结算)。
四、 人事管理:
1、甲方聘用专柜导购员,促管费 元/月/人:由甲方统一培训,乙方承担培训费用,每名 元;导购员工资、奖金及劳保福利(服装费用元/人)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聘用的导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按照甲方的规定的时间上、下班,统一服装并佩戴工作牌上岗。
3、乙方导购员若有违规行为,经甲方查实后,乙方须立即侧换该人员:若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损害甲方权益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利对乙方促销员作出调整。
五、经营场地管理:
1、乙方进场前后,按营销要求对经营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时,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陈列道具的样式,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2、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及商品基本照明。空调、消防栓等设备。
3、甲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负责商场的照明、公共走道、卫生设施、电源插座等安装及维护,使之处于使合理用状态。
4、乙方使用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六、商品管理:
1、乙方商品进场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生产许可证、商品卫生许可证、商品质量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必备法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2、进口商品须提供经销商。代理商有效证件及进口关税的保单商检、检疫等合格证书。
3、乙方商品应具备相关职能部门所要求的所有成分标识或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货物进场,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商品不得有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不得上柜销售)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或相关有关法律诉讼纠纷,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商场管理:
1、乙方应保证专柜商品货物充足,如果经甲方确认乙方专柜不能保证商品基本陈列量或单个商品明显不足,甲方有权引进新商品进入乙方专柜。
2、乙方不准销售未经甲方许可的商品。
3、凡在商场内销售的商品,必须经过收银台收款。若发现乙方与商场顾客进行场外交易、私下交易、或乙方直接或间接介绍顾客到其他营业场所交易的行为,一经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违约金。
4、乙方经营的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同类超市、市场、同一时期、同一档次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否则需向甲方支付商品最高售价20倍之违约金。
5、入场经营的前三个月为乙方试营期。试营期满,若乙方月销排名连续处于本超市同类别商品中最末一位,甲方有权对乙方柜位进行调整。
6、乙方若需调整价格应书面通知甲方征求甲方同意,若私自调整将被处于20__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
7、乙方商品进入超市必须经收货员、当柜员工、保安人员查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进出通道进入和退换货程序执行。
8、甲方举办各种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优惠折扣形式另行协商,乙方若需进行个别的宣传及促销活动,需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取得同意。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乙方售出商品顾客投诉事宜全权委托甲方进行处理,以维护超市良好的信誉(乙方承担办理该项目事务的合理费用)。
10、甲方因超市业务发展需要,有权对经营布局和柜位进行适当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11、乙方应爱惜甲方的公共设施,自觉接受超市全同意管理和遵守超市的 规章制度。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款的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__0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委托代理人或受雇关系之行为,视同乙方行为,一切行为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货币均指人民币。
2、本合同所涉及到的销售额均指含税销售额。
3、合同期满乙方应提前30日提出申请续约,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从新签订合同,未申请续约的,甲方可新引进新的合作方。
4、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乙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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