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患者李曾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甲方处住院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经x市医学会鉴定,本病例构成x级x等医疗事故,双方均愿通过协商解决有关赔偿问题;故,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中相关数据如下:
(l)重庆市20xx年度职工月均工资:元。
(2)重庆市20xx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元。
(3)重庆市20xx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元。
第二条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己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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