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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交税吗?

2023-09-07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方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原价转让一般不需要缴税,溢价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分析;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方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原价转让一般不需要缴税,溢价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

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二、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1、纳税人自、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或者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向市地税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如贵司在是同时办理法人和股东的变更的,则地税部门也可同时办理。企业自然人(个人)股东股权变更的,需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在上加具审批意见,然后到登记分局大厅或登记外点办理变更手续;

2、如属于转让股权的,应按照下述规定征税:对于,依据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即具体计税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4、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纳税分为两种情况。一般如果股权转让是按照原价转让的,一般是不用缴纳税款的;如果股权转让是按照溢价转让的,将产生个人所得税费用是需要缴纳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税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按原价转让股权,则一般不需要缴纳税款;但如果按溢价转让股权,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具体的纳税额计算方法和程序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七章 征 收 管 理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控制,包括:

(一)居民企业或者中国居民直接或者间接单一持有外国企业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且由其共同持有该外国企业50%以上股份;

(二)居民企业,或者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持股比例没有达到第(一)项规定的标准,但在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对该外国企业构成实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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