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不还,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
法律分析
夫妻债务离婚时一方不还,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应对债务人拒不还款:法律途径与债权保护
当债务人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债权人可以通过律师起草法律函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并在法定期限内支付欠款。如果债务人仍然拒不履行,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此外,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冻结债务人的财产,以确保债务人有足够的资产来偿还债务。在法律途径之外,债权人还可以考虑与债务人协商达成还款计划,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来解决争议。综上所述,债权人在面对债务人拒不还款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和债权保护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夫妻债务离婚时一方不还,另一方可诉诸法律诉讼,法院将判决解决。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需协商或法院裁决。根据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的债务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承担的个人债务。当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如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冻结财产等。债权人还可协商还款计划或寻求调解解决争议。综上所述,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