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初次未佩戴头盔,骑车时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被查处的电动车主,交警以劝导教育为主,不过,累计被查处达3次将分别被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20元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2. 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3.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2.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3. 不得醉酒驾驶;4. 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5.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6. 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7. 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8. 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9. 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10. 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