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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被征用土地能否再出租呢

2023-09-0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政府)有权收回。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村里被征用土地不能再出租,具体原因如下:

1、村民不能拥有使用权(除非国家又重新发包),因此既然已经征收,且无需再给补偿,那么土地就属于国有而不再属于集体所有了,村民不能再行出租;

2、如果村民已出租,国家(政府)有权收回。

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2、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

3、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4、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6、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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