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终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