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兵征兵条件2022年标准和要求为:
1、身高: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 7.0mmol/L的,合格。女性:17≤BMI< 24。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 6.5%,合格。(BMI=身高/体重< kg2>)。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条件兵另行规定。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合格。
做过阑尾或疝气手术的:
①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②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有外伤或手术史的:
①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②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合格。(体检时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
法律依据:
《四川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
全省每年征集新兵的人数、范围、时间和要求,由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