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办理,填《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供材料。受理申请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机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需标明转移人员姓名和医疗保障编号;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新就业地机构办结接续手续将转移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账户。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账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账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