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冻结银行卡的原因具体如下:
1、用户的银行卡账户交易涉嫌违法违规;
2、因长期拖欠贷款不还,银行向法院对用户提出诉讼;
3、用户的银行卡账户资金来源不明,财产存在异常变动;
4、被个人或单位申请财产保护。
司法冻结的标准如下:
1、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2、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