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和个人业务,输入信息登录,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进入系统进行申领登记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模块,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签订申领失业补助金承诺书,在确认无误后按保存并提交上传申领数据,录入银行卡号即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