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迅速发展和扩张过程中,名称和地址等可能会发生变化,但却忽略了商标也要进行变更。
1、有可能被撤销。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旦工商局对商标进行管理,那么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变更的商标将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所以不要因小失大,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比较保险。
2、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无法提供直接使用证据。所谓“撤三”,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人可以申请撤销他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
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如果不想商标被撤销,就必须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
而如果注册人的名义发生变更,必然无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册人名义使用商标的证据,实际使用证据可能会不被采纳。这样势必会影响商标评审裁定结果,对注册人造成不利影响。
3、如果企业改变了地址,不进行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有可能致使商标权丧失。如果他人对其注册商标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请求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联系不到该商标注册人,注册人失去答辩机会,商标局便会认为其拒绝答辩,撤销其注册商标。
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如果企业地址变更而商标注册信息没有随之变更的话,注册人将无法收到商评委通知,从而失去复审机会,那么商标很可能被宣告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