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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使用期限一般为多久

2024-11-2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后,那么可以选择:1、申请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继续续租的,应当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有关单位会进行审核,符合对应条件的可以继续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2、可以选择购买公租房。购买公租房需要按照市场的成本价再加上当前五年的银行利息支付价款,购买公租房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2种观点: 一般公租房使用期限最长是5年。公租房的全称是公共租赁住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3种观点: 1、长可以住5年。公租房满5年之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租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2、租赁期限到了后,是可以申请续租的。如果承租家庭租赁公租房满5年需要续租的,应该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公租房居住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如果不在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的,则在规定的时间内腾出公租房,让给其它居住更加困难的居民居住。目前市面上的公租房通常是以以五年为一个期限的,如果居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的房屋,需要将会公租房退掉,或者承租者在租满5年之后,能够以成本价加上银行利率购买居住。购买时刻选择一次性付清房款或者采用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采用分期付款时,未付款的房屋面积还需按照规定缴纳房钱。公租房不可在市面上进行买卖,如果居住者急需将其转让,可由公租房原组织单位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公租房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是不能住一辈子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3种观点: 申请公租房一般要有多级审核和公示,这个时间一般是2-3个月左右。申请成功只是拥有摇号得资格,需要参加摇号才行。这个参加摇号得时间要看你们地区人数和房源数的关系,如果房子充裕,分房指日可待,房子少要等到猴年马月了。不过建设部规定了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此基础上,如果你有幸摇中了,还会有个公示。这个公示是摇号配租结果的公示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如果是老房源可能一个星期就能入住,新房源就不一定了,各地公租房地点往往比较偏僻,市政配套往往都进展缓慢,一般两三个月,也有极端案例公示后8个月才入住的,都已经跨年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共租赁房以5年为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房后,可以退出公共租赁房;二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是不能住一辈子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但是期满后只要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也可以继续申请公租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租房的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但是期满后只要符合公租房的条件也可以继续申请公租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住五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每五年续签合同。所以,理论上公租房也是可以一直租住的,只要符合续租条件。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该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的租期是有一定年限的,一般国家和公租房的住户签订五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后,如果还想继续居住的话,那就要向政府重新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就可以继续居住,但是如果不满足条件,就会取消居住资格。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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