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由法律规定,在很多情况下,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更有效力,因为公证遗嘱是国家公证机关办理了的遗嘱,是证明遗嘱人处分财产的最有力、最可靠的保证。而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帮其代笔,也不能使用打字机打印。遗嘱人还必须在遗嘱书上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而且如果遗嘱人没有正式制作遗嘱只是在书信中提及的一般不能认为是自书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遗嘱是指立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有公证机关见证的书面遗嘱。自书遗嘱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通过遗嘱方式合法处分遗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两种方式效力相同,后订立的遗嘱可以取代先期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自书遗嘱。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在场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后订立的自书遗嘱可以取代先订立的自书遗嘱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的,公证了的自书遗嘱是更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自书遗嘱本身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后成为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有公证遗嘱可以撤销或者更改。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