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遵循依据。
2范围:
本公司全体同仁之招聘、入职、试用期和转正管理等相关作业。
3职责:
3.1招聘、入职、试用期和转正管理均由人资部门负责。 3.2招聘需求确定、试用期考核、部门内专业训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4作业内容: 4.1招聘原则:
4.1.1公司录用员工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竞争上岗、岗上竞争”的
原则。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采取多渠道招聘的形式,按学历、
工作经验、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4.2人员编制管理:
4.2.1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任职条件,进行定岗定编,制作《岗
位说明书》,作为员工录用、管理和考评的依据。
工作计划、本季度人员异动情况,结合公司战略相关要求,于每季末25日
前提交下季度人力编制计划,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汇总各部门编制计划提报总经理审批(因技术部门的特点,技术部于每月25日前提交下
月人力编制计划)。 4.3招聘需求:
4.3.1用人部门因业务需要扩大编制或岗位出现空缺需要替补等原因,在人
力预算费用和组织架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要求及时提交《人员需求申请表》,明确招聘原因、需求岗位、需求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报总经理审批。
4.4招聘实施:
4.4.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各部门人力需求计划,统一组织招聘。 4.4.2招聘渠道选择:招聘负责人根据已审批的岗位要求,在兼顾招聘成本、
招聘周期等前提下,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特点评估使用合理的招聘渠
道,并在相关的渠道及媒介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
A内部招聘:在满足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不影响员工原
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配置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内部员工。 B外部招聘:主要包括招聘网站、媒体广告、现场招聘会、校园招聘、猎头、内部引荐(公司提倡“任贤不避亲”,鼓励员工引荐满足招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原则上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任职)等形式,其中涉及高端稀缺人才招聘时方可采用猎头招聘渠道,招聘负责人要在审核用人部门提交的人员需求申请表时备注预估猎头费用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启动猎头招聘。
4.4.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资料进行分类并初选,并将初选简历
提交用人部门进行简历的复选后将面试名单与面试日期转回招聘负
责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
4.4.4面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
A招聘岗位为专员级别的,原则上面试官为用人经理(含)级别以上
人员参加。
B招聘岗位为主管(含)级别以上岗位的,原则上面试官为总监(含)
级别以上人员参加。
C招聘岗位为经理(含)级别以上岗位的,原则上面试官为副总(含)
级别以上人员参加。
4.4.5招聘录用:用人部门确认录用后将应聘人员面试材料(应聘人员登记
表、简历、面试评估表等材料)转交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补齐应聘人员全部资料,并审核真实性,中高级人才必要时要做背景调查。沟通确认应聘者入职后的薪资待遇。提交《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给新员工发放正式的《新
员工录用通知书》。 4.5入职管理:
4.5.1新员工入职通过《入职服务追踪表》全程跟踪,确保新员工入职手续
规范:
A新员工入职当天需要携带《新员工录用通知书》及其所列各项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原单位离职证明、就业失业证、公司需要的其
他必要材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B入职时用人部门必须及时确认新员工录用条件,参考《新员工录
用条件确认书》。
C入职时用人部门要推动落实导师培养计划,参考《新员工导师培
养计划表》。
D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
(1)公司级通识训:企业简介、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企业核
心业务、企业政策与薪酬福利、企业关键管理制度等(人
力资源部原则上于每月1日、16日集中安排通识训,为节约
成本,驻外人员实行视频授课)。
(2)部门内专业训:部门整体业务、部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
流程等(用人部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1周内安排专业训)。
4.5.2新员工入职两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原则上所有新员工劳动
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期限为两个月。
4.5.3新员工因入职资料提交不完整或不及时而导致转正手续、劳动合同签
订以及社会保险等人事手续办理延误的,由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6试用期和转正管理:
4.6.1试用期规定:试用期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其工作安排、导师安排及
工作考核,部门负责人与新员工导师共同负责新员工指导;人力资源部要督促新员工导师及时制定《新员工导师培养计划表》并督促其实
施,确保新员工尽快融入工作。
4.6.2试用期考核: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
行考核。
A考核实施: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试用期结束前7个工作日组织安排新员工试用期考核,提交《新员工转正审批表》,
经总经理审批后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B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公司有权不予录用: (1)工作技能达不到招聘录用能力要求,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2)无正当理由请假超过五天; (3)无故旷工超过一天;
(4)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六次(含)以上;
(5)工作技能与个人陈述的任职能力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等
欺诈行为;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7)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8)因患病或者非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4.6.3试用期转正有以下三种类型:
A提前转正:试用期内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与绩效良好的员工,经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可以办理新员工的提前
转正手续。
B正常转正: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7个工作日之前组织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用人部门应至少在新员工试用期满3个工作日之前
做出考核结论,并将书面考核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C直接解聘:人力资源部凭转正审批表中出具的不合格结论,在新员工试用期满至少2-5个工作日之前与员工面谈,按照试用期不合格
解除劳动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