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谈判并友好协商,甲方将新校区食堂(以下简称食堂)交由乙方负责整体经营。双方就食堂委托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维护学院的稳定,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原则,解决甲方师生员工的用餐需求。通过双方共同建设,达到食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菜品丰富、服务优质、管理有序。
第二条 投资约定
1.甲方负责食堂内部装修、大厅、售餐区的设施设备及广告等。主要包括:给排水和水电气安装等基础装修,食堂烟道等消防系统安装,食堂餐桌椅、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除后厨炊餐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外的其他设备),食堂广告制作及安装等。
2. 乙方一次性投入120-150万元用于食堂后厨的炊餐设备、低值易耗品的添臵,实际投资金额以甲乙双方最终核定为准。乙方投入设备的资金由甲方每月从乙方上缴的管理费用中返还。乙方投入到食堂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所采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交甲方保存。
3. 甲方负责食堂房屋结构及屋面、设施设备的大型维修及大厅、售餐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食堂后厨炊餐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
第三条 经营范围
1.食堂主要经营大锅菜,保障学校学生的基本伙食,解决不同层次学生的就餐需求,同时经营各类风味美食,打造舒适、温馨的就餐环境。
2.食堂可销售乙方生产或加工的食品及面包牛奶、饮料酒水。
第四条 经营期限及费用缴纳
1.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2.乙方按月以销售收入的6%比例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及管理费,由甲方每月从乙方销售收入中扣除。
3.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气、垃圾费用除按政策减免部分之外的,应由乙方按时足额交纳。
4. 若乙方投入的设备资金在 年内未全部返还完毕,则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延长经营年限直至乙方收回所有投入资金为止。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调与内部相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和协助乙方进行相关经营活动。
2.甲方有义务协调市、区级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食药监局及消防安全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及迎检验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执行食药监局及管理部门的各项食品安全规定,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4.甲方负责一卡通消费系统的投资管理和维护,有权对食堂经营状况进行监管,保证食堂消费销售收入能按时支付。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采购环节、饮食结构(菜谱安排)、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必要时提出整改意见。
6.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食堂员工住宿用水用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负责落实重庆市教委有关高校食堂的优惠政策,上交管理费与政策
8.甲方按投资约定做好食堂基础装修、给排水和消防系统等,提供食堂需要的水、电、气到位。
9.甲方有权监管乙方的卫生、消防、治安、综合治理依法经营等工作。
10.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为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因乙方经营导致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做好正常伙食供应保障和临时接待用餐需求;食堂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岗前培训和伤残疾病处理等,食堂员工每年需参加1次体检,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3.乙方不得转让、转租食堂经营权,必须保管和维护好食堂内的所有设施设备。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做好伙食供应,遇特殊情况(包括接待任务等)应予以配合供餐或延时供餐。
5.乙方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及安全教育,如出现人事纠纷或个人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6.乙方在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材料费用、人事费用、能源消耗及其他运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因经营需要,实施变动厨房的基础设施,应事先报告甲方,并经同意后才能实施。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和有关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台帐。严禁销售变质或过期食品,因乙方经营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终止合作,并追究乙方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9. 乙方必须做好菜品留样工作,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按菜品留样规定
10.食堂饭菜及其它商品销售必须使用甲方一卡通系统刷卡消费,消费窗口禁止私自收取现金。
11.食品安全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持证上岗,亮证经营。食堂餐厅、操作间及周边环境按食药监局相关规定执行;
(2)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检查监督,支持甲方相关工作;
(3)做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安全及生产安全工作,在安全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提前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食堂能保持正常经营。
2.本协议到期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续约。
3.如甲乙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因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可与乙方协商提前解除协议。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