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年X月X日在深圳市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X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的股权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方签字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经主管审批机关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工商局、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元,实收资本 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股本 元,实缴股本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 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认缴出资 元,实缴出资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 期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3)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4)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3)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第三条股权的过户及费用负担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长的过程,签定好股权转让合同后,还要进行股权的转移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而且后续还要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
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
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涵盖法定的程序及个性化的约定,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1、股权过户甲乙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过户变更的顺利进行。
2、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因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3、工商登记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书面签订相关的解除与终止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并同意本协议书涉及交易为机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除非出于法律或政府机关要求。
2、甲乙双方将在本次股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机密信息,各方将保护这些机密信息,不复制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于法律、政府机关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补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
签约方为个人的,须本人签字按手印并载明日期;签约方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载明日期。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目标公司(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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