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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的?

2024-12-09 来源:好土汽车网
导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1种观点: 一、物业费收费标准是什么1、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1)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2)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3)三级收费标准:0.50元/平方米;(4)四级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2、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二、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服务项目小区物业费包括服务项目: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即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包括,公共建筑内的各种土建零修费;给排水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电气、燃气、消防系统设备维修保养费;公共照明费;易损件更新费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包括:清洁工具、劳保用品、清洁环卫、垃圾外运、化粪清掏等;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包括:绿化工具费、绿化用水费、农药化肥费、杂草清运费、景观维护费等;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即安全管理人员费用、安全器械装备费等;6、办公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附加费等;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开始计收。记住,是开发商交房的日期。不管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这天开始计算物业费。下面几种情况时,自业主领取钥匙时开始计费:1、开发商销售的尾房;2、因开发商原因,造成交房日期延迟的房屋;3、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经开发商确认后,需要维修而暂缓交房的;4、发生纠纷,处于法院审理之中,需等待审判结果的房屋;5、其他情况,开发商同意暂缓交房的房屋。发生上述情况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在业主领取钥匙之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3种观点: 物业费按月计量,物业和业主通过物业管理合同来约定缴费周期,可以按月、季、半年、年度收取,但不能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超过12个月的费用(业主自愿缴纳超过12个月以上费用的除外)。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费可以依据个人同物业管理公司签定的合同来定,没有规定交款期限,可以以月、季来交。当然,如果你愿意,以年来交也是没有问题的。从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取得了新房的钥匙开始,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费一般由业主或者使用人按月交,也可以按季度交或按年交。物业法则1.创建舒服的工作环境,让员工有更好的积极性、创造性去解决问题。2.调节员工的情绪,让员工从积极的角度看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3.帮员工把目标分解成一个个动作,让目标清晰有效。4.调用你的资源,帮员工解决问题,达到目标。5.赞美员工的某个行为,而不是泛泛赞美。6.让员工对工作进度做自我评估,让员工找到完成剩余工作的办法。7.引导员工“向前看”,少问“你为什么”,多问“你怎么办”。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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