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低保发放时间具体如下:1、低保钱每月10号前到帐;2、但是有部分地区是每月中旬发放。还有部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月底发放。有的地区在每月的初、中、后十天分布,但一般在月底前分布。也有低保按季发的,也就是三个月发一次。一般会在当月4日前发出。因为每个地区规定的不同,所以发放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主要为下面五种,要想知道自己的低保到底什么时候发,还是要去当地的残联了解详情。第一种:一般低保是每个月的十号前发放。第二种:有的地区是在每个月的中旬发放。第三种:部分农村地区的低保发放时间是在月末。第四种:有的地区是一个月的上旬,中旬,下旬发放的,但一般都会在月底前发放。第五种:也有按照季度发放低保的,就是三个月会发放一次,一般的那个月的4好前发放。根据有关规定,我国低保由各个地区政府每个月按时发放,一般来说,低保金会在每个月的前十日发放完毕。但各地政府对于低保的发放时间规定不一样,大家可以拨打当地民政局电话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告知具体时间。具体请咨询当地的民政局。低保主要是因为残疾或者是疾病导致的没有经济来源,收入或者是住房以及自己的资金状况低于国家的平均收入水平,国家进行补助发放的资金,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那些满足不了自己正常生活的人的一些补贴,为了让他们更好的生活,给予经济上的补助。但是关于低保户的申请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条件的,需要是那些没有经济来源,自己有严重的疾病,没有子女进行赡养,无法满足正常的生活的人的一种补贴,只有符合了这些条件才能有资格进行申请,如果本身自己的条件优越,然后通过瞒报或者是其他手段申请到的话,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我们应该以事实为准。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三十条 低保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的账户。第三十一条 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第三十一条 低保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金融服务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低保金可以按季发放,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春节期间,是否会对低保户发放额外的补贴和补助,需要看当地的政府的规定。例如部分省份地区,会在春节期间,发放四百到五百块左右的春节慰问金,而东北部分天气寒冷的地区,也会在春节期间,向低保户发放取暖费。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除了每月领取低保外,低保在春节的补助这个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低保户属于困难群众,逢年过节会有很多地方给低保户发放一定金额的春节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因地而异。春节慰问金补助,一般包括米、面、油等食品,有的发放棉被、棉衣、保暖物品等等。相对来说,补贴的数额不算多,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帮助。【法律分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标准最低600元/年,最高2560元/年。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春节期间,是否会对低保户发放额外的补贴和补助,需要看当地的政府的规定。例如部分省份地区,会在春节期间,发放四百到五百块左右的春节慰问金,而东北部分天气寒冷的地区,也会在春节期间,向低保户发放取暖费。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除了每月领取低保外,低保在春节的补助这个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低保户属于困难群众,逢年过节会有很多地方给低保户发放一定金额的春节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因地而异。春节慰问金补助,一般包括米、面、油等食品,有的发放棉被、棉衣、保暖物品等等。相对来说,补贴的数额不算多,但也体现了国家对困难群体的帮助。【法律分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低保标准最低600元/年,最高2560元/年。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享受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1种观点: 一、低保可以享受几年1、低保的享受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只要是符合条件即可一直享受。低保全称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是为生活标准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困难群众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才有机会申请低保。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二、享受低保的条件有哪些享受低保的条件是:1、必须持有非农业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低保审批管理工作职责分工是,市民政局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的具体管理。乡镇街区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及日常具体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低保过年之前补贴有:一、慰问金:低保户春节的补贴也被称为慰问金,在我们四川,春节慰问金的金额一般是和低保户12月所领取的工资一致,如果低保户在12月正常领取补贴是1千元,那么春节慰问金也有1千元,每个地方的低保户补贴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低保户的补贴标准是按照当地经济水平决定的。二、送米送油:这种春节补贴是最常见的,全国各地都是这种情况,柴米油盐酱醋茶是每个人生活中的必需品,在这些春节物资中,有政府统一发放的物资,也有企业老板个人资助的物资,所以总体而言低保户春节补贴还是比较可以的。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第3种观点: 低保没有年限标准的,每年都会核查一次。只要用户在核查的时候符合标准的,则是可以继续享受低保的保障的。如果在核查的时候不符合标准的,则是在次年无法进行享受的。法律规定,各个地区要建立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核查要求如下:1、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可每年核查一次;2、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3、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经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对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程序开展入户调查。不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复查。【法律法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六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以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一定期限、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