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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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07:58
嘉善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从每平方米30元调整到了50元。
根据嘉建委办(2010)276号《关于调整嘉兴市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7月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从每平方米30元调整到了50元。
其中,未配置共用电梯的多层住宅、别墅、联排住宅、叠加住宅、跃层、储藏室、商铺、办公的50元/平方米;配置共用电梯的多层住宅、联排住宅、叠加住宅、跃层、储藏室、商铺、办公;高层(含小高层)住宅、跃层、储藏室、商铺、办公80元/平方米;车库、车位(含人防设施)、公用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