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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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4 07:37
市住建委负责购房资格核验的负责人说,在核验系统中,他们会设立一个功能,同一身份证号如果三次以上出现与不同人员一起申请购房资格,系统就会自动将该信息弹出提醒。
北京执行限购*一直是非常严格的,限购实施以来,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购房资格审核,已经实现身份、户籍、房产、社保、纳税、婚姻、工作居住证这7类购房关键信息的联网联查,严格审核。 一门店涉11单“婚托”购房
据北京的限购*,外地户籍人员如要在北京买房,须提供连续5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且只限购一套。而如果一名外地户籍人员与京籍人员结婚,那么就是京籍家庭,则可以无须社保或纳税证明,并最多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因此这种“婚托”的方式,让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获得了购房资格。
2013年7月16日,针对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发现的2家涉嫌“婚托”购房的中介门店,北京市住建委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被查的两家中介门店均位于顺义区,根据购房资格审查系统显示,其中名为“金色时光”的房地产中介,涉及11单有“婚托”嫌疑的购房中介服务;另一家名为“金紫燕”的中介,也涉及6单类似购房合同。
在“金色时光”店,执法人员让该中介负责人调出11份涉嫌“婚托”的购房资格核验和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但该中介负责人表示管理合同的人员怀孕请假,现场只提供出5单购房的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带走了这5份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中介负责人,将未出示的6份材料送交市住建委核查。
在“金紫燕”,其负责人也只提供出3份购房材料。
中介助骗购房资格将被严惩
“这样的中介机构必然是疏于管理,因此这次进行的是综合执法检查。不但针对‘婚托’现象,而且包括门店公示信息、合同管理、房源信息等其他各项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法人员说。
在综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两家店均存在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合同中房地产经纪人只盖章不签字等违规行为。
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经纪机构立即改进该行为,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实施“国五条”细则,开发商和中介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否则将给予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市住建委将加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如果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参与教唆、协助“婚托”的行为,或是其人员参与“婚托”的行为将从严查出。 “婚托”半年结婚离婚3次
2013年7月16日,在检查的11单“婚托”购房中,不止有女性,还有京籍男性。他们大都是在短时间内与不同的外地户籍人员结婚多次。
女子结婚对象从20岁到60岁
在“金色时光”中介查出的5份购房材料中,京籍人员王芳(化名),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短短的5个月里,先后3次与不同的外地人结婚、离婚,并与当时结婚的外地人提出了家庭购房资格申请。这三人的年龄从20多岁到接近60岁不等。而中介负责人也表示,王芳曾是该中介的员工,后来离职了。
而在“金紫燕”中介提供的材料中,张丽(化名)曾两次与不同的外地户籍人员组成家庭,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张丽年龄大约50岁,与之结婚的两名男子,一位是40多岁,另一位30出头。
限购以来已查出约50名“婚托”
执法人员告诫中介负责人,虽然这种频繁结婚和离婚并不违反法律,但购房资格审核中,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具有初审的职责,在提交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前,中介要对购房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必须严格履行初审责任,认真核查。
据了解,每办成一单购房,“婚托”收取的费用大约在3万到5万元。也有个别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己就当上了“婚托”,更有个别中介机构在招揽生意时,也会表示可以联系提供“婚托”的服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自2011年实施限购*以来,系统已查出约50个这样的“婚托”。
大牛中年丧妻,欲重组家庭,于是慕名来到沪北一家婚姻介绍所。婚介所工作人员待大牛付完介绍费,随手给了他一个女子的手机号码。称这个女的和他很般配,对方也是一个孩子,要他自己去联系。 大牛与那女子通了电话。那女的说:这几天厂里动迁,没时间。过了十来天,大牛再打电话,那女子又说:“我儿子这几天要考试。”一个月很快过去了。大牛又拨通了那女的电话,电话那头她又说:“我最近不舒服,女儿又感冒了,不能出来!”“啊!”上次她说是儿子忙考试,这一回,变成女儿了,肯定是遇到了“婚托”。
大牛早听人讲过婚介所的是是非非,这回可是真正领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