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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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07:11
电子税务局可提供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撤销功能。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当期纳税申报后,如果事后需要进行修改或撤销的,可以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申报更正”,可分别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或“申报作废”,完成当期申报表的修改和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