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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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7:37
一、单位房屋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委托下属单位经营的房出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证明(原件)
二、私人房屋出租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 《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属共有权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承租方
三、单位承租须提交
1、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四、个人承租须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 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女)(验原件)
附注:
1、己作为资产抵押的房屋出租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原件
2、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居委会以上级别的单位证明才能办理申报(备案)登记手续
3、合同期满或终止租赁关系,出租人需主动到租赁所办理停租手续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房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7:38
租赁管理
房屋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者备案。
第七条
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四)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本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拓展资料
《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共八章、六十一条(含附则),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而制定的,过去在特区内实施的有关规定与该条例相抵触的,以该条例为准。
房屋租赁当事人建立租赁关系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遵守国家法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深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区*确定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是区房屋租赁的行政主管机关(以下简称区主管机关),区主管机关可以在*事处(镇)设立派出机构。市主管机关对房屋租赁市场实行统一管理。
市、区主管机关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根据本条例规定拟定各项管理办法,经市*批准后发布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和管理;
(三)根据本条例的规定查处非法房屋租赁行为;
(四)根据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申请调解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市*授予的其他职责。
区主管机关行使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和市主管机关授予的其他职责。市主管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区主管机关的指导。
参考资料
深圳*在线--住房领域--*法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7:38
应提交证件:
1、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
4、 房屋租赁合同
扩展资料: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甲、乙双方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房屋租赁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7:39
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首先凭房屋资料到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不得涂改。 2、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如《房地产权证》、《建筑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峻工验收书》或《购房合同》和购房*等)复印一份(验原件);无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的,提供辖区*或居委会证明。 3、出租方为个人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出租方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共有房屋出租还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 当承租方为个人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承租方为育龄妇女(年龄在20-49岁)的,需提交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三、房屋租赁管理所 房屋租赁管理所收到相关资料和合同时,由经办人员即时开具〈收件回执〉,并将尽快安排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现场调查情况符合的,五个工作日内办妥;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房屋租赁管理费收取标准 出租房屋办理合同登记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2%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 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按月租金的3%交纳。(当月租金低于指导租金时,按指导租金收取) 五、个人出租屋纳税标准 月租金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房产税4%、印花税0.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 月租金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8.22%(营业税3%、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3%、教育费附加0.09%、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如有变动,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布税率为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8 17:39
根据新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关于“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时,工商业出租或者改变出租房屋功能、结构的,应当提供具备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公司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需要办理租赁检测报告,联系人:赵工,谢谢!